7月31日,国务院总办公室发布了“加强严重残疾人的护理和护理服务的意见”。它建议支持家庭护理院和其他服务以扩展。协调与老年护理服务和残疾服务有关的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并加强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支持成人护理机构积极接受严重残疾人的能力,并为护理和残疾援助提供综合服务。积极地探索“大父母 +有残疾儿童”的家庭,以搬到护理或其他护理机构的护士,并鼓励以行为的方式建立“大父母 +残疾儿童”家庭护理部门。根据法律获得医疗机构培训许可的护理机构,配备精神卫生人员并独立建立管理服务的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心理健康法和其他规定,为严重精神残疾的人提供保护服务。指导并鼓励心理健康机构和其他机构改善其服务和质量能力,并确保心理严重残疾人的护理需求。有条件的领域可以依靠护理院,精神卫生机构等。扩大ServiceG社会儿童健康机构的服务,并为需要的残疾提供护理和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