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从飞机上声称160,000元来宠物狗的跨境托运死

日期:2025-05-30 浏览:

自从宠物狗在跨国货物中死亡以来,所有者从飞机上声称超过160,000元人民币。 5月24日,从上海朴新区人民法院(因此被称为上海Pudong Court)中学到的一位记者,该法院最近对宠物在跨国托管中死亡造成的空中运输合同进行了争议。当事各方就蒙特利尔大会上的薪酬限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最终通过法院的主持达成了一项协议。宠物在办理登机手续中死亡。 Shen先生和他的母亲乘飞机从法国巴黎返回中国。他们俩都完成了两个伴随宠物的现场运输方法,即他们的名称。在运输之前,确认两只宠物狗身体健康并满足运输条件。 Shen先生和他的政党在需要的情况下在机场购买了托运箱,并支付了寄售费。未能当然,当飞行到达时,Shen先生被告知这两只宠物已经死了。两人因为未能组织飞机而在法庭上登上飞机。在安先生反对飞机的案子中,原原告认为宠物狗在规定前处于健康状态,但它们俩在到达时都死了,这足以表明飞机在累积过程中没有履行注意力和注意力的义务。我一直认为宠物狗是“伴侣动物”。他们不仅是家庭成员,而且是生活中的可替代和宝贵的生存。宠物狗的死给我带来了重大打击。因此,诉讼要求被告被告带来赔偿责任,退还超过3,000元人民币的托运费,并支付超过160,000元人民币的宠物相关费用,宠物舱费,宠物购买和喂养费用,宠物购买和喂养费用,机票价格差异,精神舒适性,以及出价和bid and Adecom。防御丹特飞机认为,该案是关于航空运输的全球纠纷和《蒙特利尔公约》(全名是团结国际航空运输规则的约定)。被告的工作人员建议原告对宠物犬的死亡进行尸检,但原告提供了选择。根据《公约》第3款第22条,原告在消费前没有对宠物价值发表特别的声明,也没有支付额外的费用。因此,被告的赔偿责任应限制为每公斤22 sdr,而SDR对应于RMB 7.28。同时,根据《公约》第29条,有关客机行李和货物的运输,只能根据公约设定的条件和限制提起伤害的诉讼,罚款或其他未支付的付款。宠物喂养费用,精神损失,律师费,原告要求的翻译法案不在公约设定的赔偿范围之内,不应支付。在法院的审判期间,法院促进了帕马马吉坦(Pamamagitan),双方发出了证据,并就两个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证据,并在辩论上充分表达了他们的意见。一个是关于付款的责任限额如何适用于《蒙特利尔公约》第22条。被告坚持认为,必须按照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应用每公斤SDR的22个SDR​​付款限额,两方确认SDR对应于RMB 7.28。原告辩称,第22条,第5款必须适用,损失应是由于意外或知识渊博的可能性而造成的,因此不应受到限制。第二个是蒙特利尔公约中未指定的损失项目的合法适用问题。被告认为这些损失不应该是付费,原告已经争辩说,零件公约不被家庭法律补充,飞机还必须根据法律对赔偿造成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审判结束时,领先的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准备干预,原告和被告都说。在大学小组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被告将3500欧元的原告付给了总计,以实现该案的法规。同一天,沉先生的母亲指控飞机涉及空中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这架飞机支付了Shen先生的3500欧元的母亲。上海朴法院说,此案是关于在特殊背景下的空中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涉及对蒙特利尔案案公约的解释。在审判期间,法院尊重《公约条款的国际统一》,同时考虑当事人的情感伤害和合理利益,通过代祷解决误解,并根据法律保护当事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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